1、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 甲类非处方药标识为红色,乙类非处方药标识为绿色。 2、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非处方药,其相应的忠告语由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 具体内容为: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